這個標題似乎下得非常蠢,因為誰不會查字典啊?
就把字典拿來照著字的字首查呀,是 a 就翻到 a ,是 b 就翻到 b 啊!
然後找出字典裡最接近文章用語的意思,那就賓果了呀!!!
這個說法,也對,也不對。
基本上你的確是做了「查字典」的動作了,但是骨子裡,你根本沒有真正查了字典。
講這句話大概會被亂棒打死,哪來那麼多稀奇古怪規矩,查字典就查字典,
就是進行一個正在查字典的動作就是查字典了。
我本來也以為,查字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應該人人都會。
可是,最近我才突然發現,其實很多人並不懂得怎麼查字典。
原因是,學校老師只叫小朋友查字典,可是卻從來沒有教小朋友要怎麼查字典。
所以大家都會做這個動作,可是表面看起來很像,其實並沒有把最重要的那件事情做完。
如果我們拿一個例子來看,很簡單很簡單的一個字,like。
如果我們查 yahoo 字典,大概可以得到一大堆的字義。
假如我們拿到的一個句子是 I like you.
然後我們上 yahoo 查到了,
前面一堆落落長的解釋都跟「像」有關,只有到最後面才有一個「喜歡」的意思,
於是你下一個結論,喔,I like you 就是「我像你」的意思嚕 ~~
Of course 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可是,為什麼會錯呢?
我辛辛苦苦查了字典了啊,還在字典的眾多字義中進行了民主表決,
結果發現 like 裡面「相像」的意思最多,所以我就取了這個意思,那,為什麼會是錯的呢?
原因是,like 這個字有許多對應的詞性,而在眾多「相像」的字義中,他們的詞性要不就是 prep ( 介係詞),名詞,形容詞,連接詞,副詞,而跟他們意思截然不同的「喜歡」則是動詞。
好,問題來了,有這麼多詞性,每一種詞性又有不同的意思,你怎麼知道要取哪一個詞性哪一個意思?
如果你用民主表決法,取多數決,那你就會得到一個錯誤的結論。
可是,如果不能用多數決,那你該用甚麼方法判斷呢?
學過文法的人會說,啊,這個句子裡啊,只有 like 能當動詞,所以在這裡 like 應該要取他做為動詞時的意思,所以應該是「喜歡」。
這樣的理解方式當然是對的,問題是,要是你不懂文法怎麼辦?
或者,要是查到某一個字,它相對的文法你還沒學過,那怎麼辦?
這年頭學英文遇到最昏倒的狀況,大概就是連查字典都查不到答案的話那不就掛了。
所以,結論是,在學會查字典之前,我們大家都要學會文法才行嚕?
這種結論在實行上恐怕會有很高的難度,而且也相當不合理。難道在學會文法之前,連讀繪本遇到生字都只能哭哭嗎?
所以,這就會牽涉到語言學習的方法學上的問題了,你是用甚麼樣的方式去理解另一個語言的?
照著字義一個一個串起來就是一句嗎?如果一個字有十個意思,一個有十個字的句子依照排列組合就可能有十的十次方種意思了。哇 ~~~~~~~~~ 這種搞法,那,就很難學得好了。
其實,上述的方式,是大部分的人用在語言學習上的方式,所以,雖然台灣父母砸了很多錢在小孩的英文學習上,可是,始終談不上學得好。原因是,根本上對於語言學習的認知就是有偏差的。
那,到底該怎麼學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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