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最近很夯,一位母親把店家門口的告示拍下來貼在臉書上引起討論。
雖然大家一面倒的同情店家,覺得這位母親 ___________ ( 本題為填充題),
店家還是連鎖總公司明令拿下告示,簡直是 ___________( 又是填充題)。
部分贊成這位母親的網友覺得贊成的人一定是沒有小孩的人,所以缺乏同理心。
或甚至認為店家只維護其他客人的權益沒有顧到帶小孩來用餐的父母親的權力。
嗯。
首先,我有小孩,而且還是隻猴子,但是我贊成店家的作法。
猴小時候比現在還猴,出外用餐也是一整個不安份,
所以有很長一段時間我要不就在家裡自己煮,要不就是到餐廳買外帶回家吃。
我是一百個想不懂如果小孩沒法好好守規矩坐著吃飯,幹嘛非得帶出去吃不可?
小孩是自己生的,做一點犧牲應該不算甚麼吧?
有甚麼理由非得帶著一個尖叫的小孩去犧牲別人的用餐樂趣呢?
另外,小孩子沒法自我控制,沒錯。所以要靠父母親好好的教導和提醒。
如果沒有把握住機會教育對孩子做要求,孩子的滿地滾狀態可以繼續維持很久。
為什麼?因為沒有人告訴他這件事情很重要。
再者,提到權力。
每一個人的權力都是有範圍的,那個範圍就是你的權力僅當在不影響別人的權力下有效。
如果你的行為侵犯到別人的權力,那你就必須要有所收斂。
讓我們想一想,餐廳是跑步的地方嗎?是練習尖叫的地方嗎?是給大家滿地滾的地方嗎?
( 想想,要是餐廳裡每個大人小孩都一起跑步尖叫或是滿地滾,可有多恐怖啊!)
不是啊!所以究竟是誰在不恰當的場所做不恰當的事情影響了別人的權利呢?
所以喔,其實店家並沒有要忽視誰的權力,
而只是呼籲某些人不要過份擴張了自己的權力而影響別人的權力。
這樣有錯嗎?
另外啊,餐廳裡面熱湯熱麵熱茶熱飯的,一個小孩在那種地方跑來跑去合適嗎?
這是在玩誰的命呢?
到時候一鍋熱湯灑下來,要是灑到了孩子,父母要心疼。
要是灑在服務人員身上,ㄟ,人家可也是他父母的心肝寶貝耶!!
所以喔,請大家 ____________________,不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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