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發生的地方不遠,就在我居住的小城市中。這個事件的主角離我很近,就在距離我家不到五公里三天兩頭就會開車經過的學校中。

這事件該不是最最血腥最最殘酷的吧!因為沒有刀槍只有拳腳,沒有流血只是有人受傷。說起來,這或者不該是什麼嚴重的事件吧!然而它卻那麼令人難以忍受,可能是因為距離近,也可能是因為,讓人不能理解的,做錯事的人,竟然能夠如此理直氣壯的告訴別人,這件事情沒什麼。

該怎麼說呢?似乎說什麼都很多餘,因為語言文字很薄弱,從來未能表達哀傷或憤怒於萬一。

就像現在。

霸凌,從小就有。印象很深刻的,國一的時候班上有個女同學,也是因為如此吧!像這樣爭風吃醋的事情,被某班的女生上門叫囂,同學躲在教室不肯出去,叫囂的女生更為憤怒,拿起磚頭砸破了教室的玻璃窗。我拉著一位同學,跟我到訓導處找訓導主任處理,訓導主任說:「你們趕快回去把那幾位同學的名字記下來,不然就算我現在去,她們一看見我就跑了。」

十萬火急的事情,誰知道在我們跑來的當兒,那些滋事的人是不是衝進教室打人了。可是主任這樣說,我們只好這樣做。戰戰兢兢的回教室,偷偷摸摸的窺視著滋事者的名牌,唯恐自己的行動被發現,變成了被尋仇的對象。叫囂的人叫了一陣走了,要對方放學走著瞧。被叫囂的同學開始曠課,沒有多久就轉學了。訓導主任到底怎麼處理沒有人知道,因為沒有人敢問。

這個事件教會了我,要遠離那個圈子的所有人,因為他們的遊戲很可怕,不是我可以想像的。或者是因為這樣的趨吉避兇,或者是因為那位同學轉學了,這樣的事件再也沒有發生在我的身邊。只是我知道,這種事是存在的,但我可能看不到。因為我是A段班的學生,我大可以避那些同學避得遠遠的,只要我不要自找麻煩,去認識那些不屬於我「階級」的人。感謝神,感謝父母,給我個好腦袋,讓我可以不用認識這些人。

可是,我還是會忍不住偷偷害怕,如果有一天,我不夠優秀,以致於我必須跟這樣的人為伍,是否表示這些人可以堂而皇之在我的身邊尋仇、打人、砸玻璃、放狠話。即使我根本不想跟這些人這些事有關係,是否只是因為我的分數比較少,我就必須被迫跟這些人事有關聯。

還好,這些事情沒有發生過,因為我的分數沒有少過。但是,我深深為那些曾經跟我是好朋友,可是被分到那個「階級」的同學們感到難過。我知道以我認識的她們,她們根本不想跟這些事情有關係,可是,她們最終都必須跟那些事情有關。

這樣的事到了現在似乎越來越讓人難以忍受,因為以前的孩子看見訓導主任還會逃跑,現在的孩子則會說:「你敢動我,我叫我的律師叔叔來告你!」彷彿法律只是這些孩子手上的玩具。雖然你知道法律並不是這樣,可是你難過的是,孩子認識的社會怎麼會是這樣的?如果在這些孩子眼中,這個社會的「公義」就等同一個有權勢的親戚,就好像看到犯案的壞人看到警察竟然不逃走一般,你會感到全身無力。

法律是人類社會規範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都知道,在法律的前面的前面有同情,在法律的前面有道德,可是我們現在似乎只剩下了法律,而且還2266 要死不活沒幾個人相信。更有人把它當成玩具槍,沒事拿來嚇嚇人,沾沾自喜。

我知道「好人會贏」的電影情節在現實世界並不一定是如此,可是讓壞人壞得如此高興跋扈了無悔意,真的讓你只想對著螢幕砸雞蛋丟可樂或是直接退票。

我也想退票,誰可以告訴我退票窗口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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